美膚美體SPA會館如設置娛樂設施 應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營美膚SPA會館、養生館或美體SPA中心(如岩盤浴、水療、香芬療法或按摩等) ,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免辦理娛樂稅登記;但如果於上述場所設置視聽歌唱KTV、卡拉OK或電影放映等娛樂設施供消費者娛樂使用,即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有設置娛樂設施,應於開業前向轄屬分局辦理娛樂稅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您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10-02-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