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採歸戶課徵,同一縣(市)之地價稅稅單只有1張!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99年地價稅於99年11月1日至99年11月30日開徵,每年地價稅開徵時皆有許多民眾來電詢問,名下持有數間房屋,為何僅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因為地價稅之課徵,係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所以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只會有1張地價稅稅單,與房屋稅每一戶門牌就有1張房屋稅稅單不同。該局並表示地價稅一般土地按10‰至55‰的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新竹縣土地所有權人99年課稅地價總額如未超過新竹縣99年累進起點地價1,130,000元,則地價稅按基本稅率10‰徵收,如課稅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則採累進課徵,詳細稅額計算公式如下表:

新竹縣99年地價稅稅額計算公式

土地類別
稅級別
(課稅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私有一般土地
第一級
(1,130,000元以下 × 10‰- 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二級
( 1,130,001元~ 6,780,000元 ×15‰- 5,6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三級
6,780,001元~12,430,000元×25‰- 73,4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四級
(12,430,001元~18,080,000元×35‰-197,7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五級
(18,080,001元~23,730,000元×45‰-378,5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六級
(23,730,001元以上×55‰-615,8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自用住宅用地
課稅地價× 2‰=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工業用地
課稅地價× 1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公共設施保留地
課稅地價× 6‰=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另該局提醒民眾,自用住宅用地係按2‰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而工業用地則是按10‰課徵,不採累進計算,比較優惠,惟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之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用地及減免稅土地,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稅捐局網址為http://www.chutax.gov.tw,如您還有其他疑問,請洽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411~416或竹東分局03-5969663轉112~11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