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辦理110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為落實課稅公平及維護地價稅稅籍正確,自即日起至9月將辦理用地清查作業,清查重點為:自用住宅用地、特定事業用地、減免地價稅土地及田賦用地。
本局將以土地使用現況,針對現行課稅情形辦理清查,如:
一、有出租、營業行為或戶籍遷出,經查核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二、特定事業用地經查不符合事業直接使用或未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等規定,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三、減免地價稅土地經查核不符合減免規定,將恢復課稅。
四、原課徵田賦土地,未作農業用地使用,不符合課徵田賦要件,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五、非農業區、保護區之都市土地,原課徵田賦,經查公共設施已完竣,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本局呼籲土地所有人如原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土地,應於土地變更使用30日內,向本局或羅東分局申報使用情形,以免經查獲後,須補稅並處罰。民眾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

更新日期:110-02-02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