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被法拍,符合條件者得申請減免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房地經法院拍賣後,被拍賣房地之債務人是否得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房地由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拍賣者,由稅捐機關依法核課稅捐,納稅義務人無須申報,稅捐稽徵機關會寄發輔導公文,這時先別急著丟掉公文,因為拍賣土地之土地增值稅可能可以申請減免。

  該局進一步解釋, 民眾可以先檢視該房地是否符合「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作農業使用之土地不課徵」、「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等要件,請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之申請書,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若民眾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您服務。

更新日期:110-01-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