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收費停車場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上立體停車場房屋稅適用稅率,係依有無收費作區分。有收費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未收費者,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該局近一步表示,若屬依停車場法規定經營之收費停車場,其管理員室及員工休息室如屬停車場管理作業需要,且與停車場有不可分性,准併同停車場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其他辦公處所,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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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12-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