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繳稅傷荷包,約定轉帳最便利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清水區民眾蔡先生反映,近日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傳繳通知書時,才知道109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質疑本人沒收到稅單,為何就被移送執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寄發稅單除可向納稅義務人送達外,若不獲會晤本人,亦得將稅單交付與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以為送達;若仍無法會晤上述人,還可採寄存送達方式,將稅單寄存在送達地的郵局,納稅義務人是否有前往領取在所不論;另外,若納稅義務人之處所不明,亦可刊登報紙或張貼公告,辦理公示送達,以上方式皆屬合法送達。

  該局提醒民眾,為維護自己權益並善盡國民應盡之義務,請如期繳納稅款,逾期未繳納稅款,將被加徵滯納金,而且滯納期滿後被移送執行者,也會多出執行費用的負擔。

  該局特別指出,每年固定開徵的稅捐(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銀行、郵局等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不再為了繳稅逾期而煩腦。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11-1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