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繼承的農地近來發現遭人濫葬當墳墓使用,向稅務局詢問,會被課徵地價稅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依規定作農業使用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但如果部分土地違規改變未作農業使用時,依違規土地之面積,按所占比例改課地價稅,因此王先生繼承而來的農地,如原屬符合課徵田賦的農業用地,因作墳墓使用,事實上已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並不適用課徵田賦規定,須課徵地價稅。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更新日期:109-10-1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