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姬颱風水災受損車輛,可於100年3月31日前辦理退還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梅姬颱風造成本縣嚴重水災,受災車輛可於100年3月31日前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其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該局可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資料主動辦理退稅。 如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車主可檢具修車廠之證明文件,證明確實因水災修理有停駛情形者,可退還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該局電話:(03)9325101轉140~146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