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9年9月16日起,四大超商繳稅限額提高為每筆新臺幣3萬元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自109年9月16日起,至統一超商(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大超商繳納稅款,每筆繳納限額由原來的2萬元提高為3萬元。此外,還開放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稅款,已不侷限於現金繳納。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手上之繳款書如印載之超商繳納限額為2萬元,自109年9月16日起至超商繳稅,繳納限額均可提高至3萬元,無須申請換發繳款書。

更新日期:109-09-1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