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109年9月1日起全國共同試辦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年度擴大線上內容包含:稅務及地政收件編號對應下載稅務資料、免臨櫃查欠之職名章繳款書介接、地政收件及審查作業及地政系統回饋案件辦理狀態。

   有關「免臨櫃查欠之職名章繳款書介接」項目,財政部修訂「土地增值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於109年1月1日生效適用。申報人完成網路申報後,運用「完稅附件上傳」功能,將蓋妥義務人及權利人之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已完納或不課徵印花稅之契據(含和解筆錄、法院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等)及其他相關文件,以電子方式傳送至稽徵機關,且經查無以年度欠稅(費),稽徵機關審核無誤後,匯出「已查欠完竣之帶職名章繳款書或免稅(不課徵)證明書」,申報人無需再至稽徵機關辦理送件及查欠程序,逕持該繳款書至地政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免除舟車勞頓之苦。惟若未將資料檢附、查有其他欠稅(費)、仍需補正或其他特殊之案件等,仍應於期限內至稅捐機關辦理送件及查欠程序。

   此外,為建立財稅資料與地政連結,土地增值稅繳款書與申報資料將傳送至地政系統,地政機關受理民眾申辦案件時,透過掃描繳款書上一維條碼,對應稅捐機關案件收件編號,自動將申報資料帶入地政收件系統,可減少地政收件時間,並將案件辦理狀態回饋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提供申報人查詢。

 

更新日期:109-09-14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