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經社區(大樓)管理員簽收,即生合法送達效力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為現今社會普遍的居住型態,常設有管理委員會統一處理社區事務,並僱用管理員負責安全管理及代收郵件等工作。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文書經大樓管理員簽收即生合法送達之效力,不論其有無轉交或於何時轉交,均不影響其送達效力。因此,民眾不能以管理員未轉交文書為由以為免責。該局呼籲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均可以金融或郵政機關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即可避免因滯欠稅款導致相關處罰之問題。

  倘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7-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