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公設未完竣地未自行耕作應課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99年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供自行耕作或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作農業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停徵)。因此,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未完竣前,如閒置或未供自行耕作使用,及公共設施完竣之土地,已不屬徵收田賦範圍,應課徵地價稅。
  該局同時指出,課徵地價稅之公共設施未完竣土地,如恢復供作自行耕作或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出租作農業使用者,可於當年申請改課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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