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網路申請復查,方便又快速!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為避免民眾舟車勞頓及響應環保,如對於地方稅稅捐核定有疑義時,可在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網站上聲明復查,並將相關事證資料直接上傳檔案或者於10日內以郵寄或交付至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欲以網路方式申請復查,請透過地方稅務局網站,依序點選申辦櫃檯線上申辦-本局其他(無欠稅證明)聲明復查,鍵入相關資料,連同相關事證資料一併上傳;如相關資料不方便上傳,請於線上申辦送出後的10天內,依照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將復查理由書及相關資料郵寄或交付至該局。

  該局進一步說明,除了可以在網站上聲明復查外,民眾運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該局「中稅e把照」APP也可以申請(開啟APP程式後依序點選:線上申辦其他聲明復查)。該局歡迎民眾多用網路少走馬路,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9-04-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