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衝擊 主動減輕新北市查定娛樂稅業者娛樂稅負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為體恤本市查定娛樂稅業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營收減少,要求稅捐稽徵處主動調減其109年4至6月份之營業額30%,等同減輕4至6月份娛樂稅各月查定稅額30%稅負,與業者共體時艱。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表示,娛樂稅係就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核實課徵,惟部分業者因經營方式特殊或營業規模狹小核定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致稅負無法如同自動報繳娛樂稅業者因實際收入減少而減輕,是為減輕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影響,各該查定娛樂稅業者無須提出減稅申請,該處將主動調減,業者屆時收到4月至6月份減徵後之繳款書,只需依限按期繳納即可。至於7月以後將視疫情狀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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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 稿 人:消費稅科 葉淑儀 電話:8952-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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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4-07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