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如失竊尋獲,記得須向監理機關重新驗車及重領號牌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如果失竊,車主應即時向警察局報案,並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失竊註銷手續,嗣後尋獲愛車,別忘了向監理機關申請重領號牌,以免受到處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失竊車輛尋獲之後,若未向監理機關重新驗車及重領號牌,因車輛仍處於牌照註銷的狀態,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即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除須補稅外並將處以罰鍰,該局提醒車主留意,以免遭受處罰荷包失血。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9-03-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