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109年使用牌照稅補貼50%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9年使用牌照稅即將於4月1日開徵,交通部對於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的使用牌照稅補貼50%,該局將於3月底寄送的繳款書分別顯示補貼金額及應繳金額。

  地方稅務局舉例說明,假如使用牌照稅本稅原為3,240元,因交通部補貼50%,補貼金額為1,620元(即3,240元的一半),則車主實際的應繳金額為1,620元。另外,車主持有的車輛如果因為肺炎疫情影響暫時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停駛期間即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但車輛如果恢復使用,也要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登記後再使用公共道路,以避免被補稅還要加處罰。

  您若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9-03-2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