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本年度使用牌照稅將補貼50%!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交通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減輕業者營運負擔,對於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本(109)年度使用牌照稅將補貼50%稅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行政院核定通過「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本市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交通部將依前訂辦法補貼本(109)年度使用牌照稅50%,因應肺炎疫情帶來的產業衝擊。故該補貼對象收到今年度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其本稅扣除政府補貼金額50%後,應繳金額已為本稅50%,納稅義務人只須在期限內繳納,無需再另行申請補貼。另因辦理車籍異動已繳納本年度未補貼前稅額,本局將於交通部補貼款核定撥付後主動辦理退稅。

如果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利用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31至738向該局使用牌照稅科洽詢。

 

新聞稿連絡人:蕭美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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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03-20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