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農地移轉申請調高原地價案件,全面免附88、89年航照圖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該縣為農業大縣,每年農地移轉數量可觀,其中申請調高原地價至89年1月28日公告土地現值案件,除須符合89年1月當期農業用地規定範疇外,亦須符合農業使用,但該類案件原受限於無89年1月當期的航照圖資,該局均以內部最接近該時點的航照圖資或請民眾至台北農林航空測量所申請88年及89年的航照圖,來作為審查當時是否作為農業使用的依據,除不便民與影響辦理時效外,也易造成民怨。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及基於便民服務立場,該局自行運用QGIS免費軟體克服電子航照圖資方向轉正、串連及地籍圖套疊等技術問題,完成建置彰化縣26個鄉鎮市88年、89年航照圖資查詢系統,該系統為全國各稅處首創,民眾申請農地移轉調高原地價案件,均不必再付費申請航照圖附案,不但省時方便免奔波,更能縮短案件審理時間,有效提升核稅效率品質,該局便民服務再創新。
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更新日期:109-02-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