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經營網拍事業,土地可享受租稅優惠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在原供住家使用的房屋,從事網拍事業並且設立為營業登記場所,因實際交易均在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土地所有權人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優惠稅率是千分之2。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網拍族在家有「堆放貨物」,得按放置面積比例換算,該部分面積地價稅必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所有權人欲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在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或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申請。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9-02-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