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立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務必確實,以免涉及刑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土地辦理移轉,但戶籍內有朋友的子女因就學需要設籍,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若民眾因故將戶籍借予他人設籍,但實際上並無租賃情形,可由設籍人出具「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特別呼籲代書業者,辦理此類案件輔導納稅人書立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時,請務必確實。否則,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又教唆或幫助逃漏稅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不可不慎。

更新日期:109-02-1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