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應於舉辦前向地方稅務局辦理登記及報繳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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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是臨時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且對外售票者,為娛樂稅課徵範圍,舉辦人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該局進一步說明,坊間常見的樂高積木創作展、火車進化歷史展或古代生物恐龍展等展覽活動,原則上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但若於展覽期間為吸引參觀民眾,免費提供動力小火車或恐龍造型動力車等娛樂設施供民眾騎乘玩樂,因票價內已隱含使用娛樂設施費用,依娛樂稅法相關規定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呼籲相關業者,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除追繳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5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如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109-02-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