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對帳號,早日收到退稅款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5月11日至5月31日申報之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已於99年10月29日完成退稅作業。&該局指出,臺北市轄區內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退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採用「存款帳戶劃撥退稅」者計有10萬6千7百餘件,金額計31億6千5百餘萬元,其中因帳號填寫錯誤等原因致無法享受到退稅款快速撥入指定帳戶者,共有2,041件,無法撥付率1.92%,較同年第1批退稅1.58%略為提高,當中以存款人身分證字號或帳號填寫錯誤居多,請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結算申報時多加注意。&該局說明,對於上述撥付成功案件,會主動寄送直撥通知單,貼心的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已入帳;另未撥付成功案件,已由轄區分局、稽徵所列印退稅憑單寄送納稅義務人,特別提醒,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至99年12月31日止,當收到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提出交換,或持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以免因逾有效期限,必須再向國稅局辦理展期。&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也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郵局或銀行之自動提款機操作退稅,如對退稅金額有疑義,可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分局、稽徵所查詢,以維自身權益。&(聯絡人:徵收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