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啦啦隊舞比賽因非屬提供娛樂活動且無販售門票不用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近來各學校時常舉辦啦啦隊舞比賽,舉辦學校時常關心類似活動是否需要課徵娛樂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啦啦隊舞比賽是由各校學生自行報名參賽,並非提供娛樂活動且無販售門票之行為,故依娛樂稅法規定非屬娛樂稅課徵的範圍,因此毋需課徵娛樂稅,但如有販售門票之行為時,則要依照娛樂稅法的規定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按照其收費額計算課徵娛樂稅。

  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8-10-1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