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單如期繳,避免逾期無煩惱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截止,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多元管道繳納,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108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至108年5月31日屆滿,納稅義務人如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108年6月2日)前,仍可透過多元化繳稅管道,至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以現金繳納,或透過網路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行動支付及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線上繳納,以免加徵滯納金。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者,可以持身分證明文件就近至各分局或以電話申請補發,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尚未完納108年期房屋稅之民眾,請記得如期繳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108-05-2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