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房屋稅有顯示應繳金額較去年增減變動原因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東港分局表示,108年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使稅收透明化,在應納稅額欄有「↑」標示者,表示其應納稅額較前一年增加;「↓」標示者,表示其應納稅額較前一年減少,其稅額異動原因以數字代號表示如下:1折舊遞減、2使用情形或稅率變更、3減免條件變更、4課稅月數異動、5總面積異動、6持分異動、7房屋標準價格評價異動、8折減額度變更,讓納稅義務人可以更了解其稅金增減變化原因。

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東港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8-05-2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