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樂園如有提供電動遊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百貨公司或大賣場設置之親子堡,其提供電動遊樂設施應就所收票價、收費額或娛樂設施核課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親子樂園如僅提供球池、滑梯等非電動遊藝設施,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之課稅範圍,免徵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營業人應於經營前至營業場所所轄分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將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並補徵其漏稅額。如對娛樂稅之徵課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108-05-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