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按時驗車,不表示無欠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多數人誤認車輛只要通過定期檢驗,即可證明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事實上,現行法令並無強制車輛必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始准驗車的規定 。

該局進一步說明,車輛應定期參加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的考量,監理所在檢驗前,查得有欠繳使用牌照稅情形,雖可提醒車主繳納,但無權強制其繳清,況受託代檢之民間機構,自始即未被賦予連線查詢欠稅的功能,所以,是否繳稅仍應以繳款單據為憑,單以車輛通過定期檢驗,並不能作為沒有欠稅的證明。

該局再次呼籲,使用牌照稅訂於每年的4月份徵收,車輛所有人都應該注意有無繳納,以免欠稅未繳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受罰。

民眾如對相關規定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108-05-09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