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牌照稅繳款書管道多!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8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4月30日,請民眾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08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全面寄發,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至全省稅務機關或稅務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為便利民眾,除親自臨櫃辦理外,也可透過網際網路〔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新竹市稅務局線上申辦(https://www.hcct.gov.tw)〕或利用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專線(02)2745-5880或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轉2)申請補發繳款書。
此外,稅務局推薦方便又好用『線上查繳稅』系統,民眾不用補發紙本繳款書,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使用牌照稅查繳稅系統」,即可線上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者,也可至四大超商,利用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直接於超商櫃檯繳稅,歡迎車主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8-04-22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