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綜合所得稅試算服務各項申請開跑囉!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7年度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如果所得單純(僅有薪資、利息及福利金之其他所得等)、採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等,可自今(108)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如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就可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於申報期間完成繳稅或辦理確認即可,免再自行辦理申報,省時又方便。另自108年起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新增全年度(每年3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線上申辦服務,民眾可採用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為通行憑證自行上網申請。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已適用稅額試算的民眾如有變更寄送地址、申請不適用或申請撤銷不適用者,也可以於上述期間提出申請。民眾如有不清楚,請就近向各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詢問,也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施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108-03-08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