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於108年3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對因金融機構或公司法人合併、收購或分割而移轉土地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管制案件辦理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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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

3月起至4月底止對金融機構或公司法人因合併、收購或分割而移轉土地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管制案件辦理清查。是類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土地,財稅局將每年清查,如有再移轉之情形,將依規定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特別提醒您,土地若因被徵收而移轉或因信託而登記予受託人名下,亦屬「再移轉」,仍會被追補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更新日期:108-02-2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