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執行業務者、補習班或幼兒園等業者函(訪)查作業已開始,請配合據實填報業務狀況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為瞭解執行業務者、補習班或幼兒園等業者業務狀況,近日已寄發業務狀況調查表,請業者協助配合依限填報回復。

該所表示,如未於規定時限內填報回復或發現填報之業務收入與實際收入落差過大,國稅局將派員至執業處所實地調查,並依所掌握之相關資料核定或調整當期業務收入。


據以往函(訪)查作業辦理經驗,常有業者不配合填報業務狀況,或填報不實之業務狀況,致影響自身權益,國稅局籲請業者務必據實填報。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蕭股長 05-2062141分機200

更新日期:108-01-09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