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屋要課徵房屋稅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簡單設置一個貨櫃屋供營業使用,是否需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之房屋,或附屬於應徵房屋稅房屋之其他建築物,因而增加該房屋價值者,為課徵對象。如將貨櫃屋定著於土地上,則該貨櫃屋即為房屋稅課稅標的。惟貨櫃屋如供住家使用,可適用住家用房屋現值未達新臺幣10萬元,免徵房屋稅;若供營業使用,則無現值未達10萬元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12-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