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收必要費用之非營利老人福利機構可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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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關依老人福利法成立之財團

法人老人福利機構,若其提供相關設施或服務而有收取費用,仍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依老人福利法所提供設施或服務而酌收之必要費用,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收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不違反老人福利之目的,將全部收益直接用於各該目的事業者,得認屬慈善救濟事業,其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房屋稅得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2-1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