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外側供人繪製或懸掛廣告地價稅稅率為何?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藍小姐來電詢問:房屋外側供人繪製或懸掛廣告,是否可申請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將其房屋外側壁面供他人繪製廣告或懸掛廣告招牌或屋頂搭建廣告鐵架等收取租金,如其他要件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其用地仍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貼心提醒,如欲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於每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各分局辦理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線上申辦,也可下載該局「中稅e把照」APP軟體辦理,經審核通過當年度即可適用喔!如果9月22日以後申請,審核通過後自次年起開始適用。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2,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7-12-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