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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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

下者,免徵房屋稅。但有供營業使用部分,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2個要件,才能免徵房屋稅,所以現值10萬元以下房屋如有部分供營業使用,營業用部分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住家用部分則可免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12-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