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今年地價稅已於107年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2日內不收滯納金,超過2日繳納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至30日為止,請依限繳納。12月1日、2日為例假日,12月3日起開始加徵滯納金,請尚未繳納者把握本週儘速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稅務局表示,今年亦提供「臨櫃」以行動支付或信用卡至該局(含總局及各分局)繳納本市地價稅,民眾繳稅更方便。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您迄今還未收到本市地價稅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可利用以下方式申請補發繳款書:
一、臨櫃或電話補發繳款書
總分局別
地址
電話
轄區
總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0800-316-969或
(03)332-6181轉2362-2368或2372-2377
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
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3樓
0800-321-172或
(03)451-5111轉102-109
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大溪分局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
0800-311-980或
(03)380-0072轉102-106
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楊梅分局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
0800-321-420或
(03)478-1974轉110-114
楊梅區、新屋區
蘆竹分局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
0800-229-743或
(03)352-8671轉102-107
蘆竹區、大園區
二、網路申請補發繳款書:可至該局首頁地價稅開徵專區項下申請。(https://www.tytax.gov.tw/core/e_service/lineform.php?Kind=3&Type=1)
更新日期:107-11-2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