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地價稅提供多元管道繳稅,請於繳納期限11月30日前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7年地價稅已經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超過該期限才繳納稅款,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請民眾儘速繳納,才不會傷了荷包。

  今年地價稅繳稅方式,除了可至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完成納稅外,還可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或全民健康保險卡,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詢繳款明細,並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線上繳稅;另外,民眾也可使用行動支付APP繳稅,如「臺灣行動支付」、「t wallet」、「ezPay簡單付」、「i繳費」及8大公股銀行之行動網銀,經自行輸入繳稅資料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線上繳納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了推廣使用「行動支付APP」及「線上查繳稅」,今年特地舉辦抽獎活動,只要於12月2日前使用指定行動支付APP繳稅,或透過地價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繳納稅款,即可參加抽獎,歡迎納稅人多加利用。

  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11-2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