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移轉前是否應先繳清107年度已開徵之稅費?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張貼日:2018/11/06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在107年度地價稅開徵期間如要移轉土地所有權,是否要先繳清已開徵之地價稅?該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所稱「欠稅」應包含已開徵未繳納,但尚未逾繳納期間之情形在內。地政機關受理登記案件時,如有新一期地價稅或工程受益費業已開徵,亦會要求當事人補送繳納稅費收據。因此必須先繳清107年度已開徵之地價稅才可以辦理土地所有權之移轉。 更新日期:107-11-0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