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107年10月底辦理退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若於107年5月11日至同年5月31日前向國稅局以二維條碼及人工方式申報退稅或遞送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且採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07年10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退稅帳戶。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但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若未填寫申報戶內之直接劃撥退稅帳戶或直撥退稅無法撥入成功,11月將會另外以退稅憑單方式完成退稅,所以民眾可多加利用帳戶完成直撥轉帳退稅,省時安全又省力!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施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107-11-01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