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地價稅於107年11月1日開徵,提醒您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107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亦即本年度地價稅自12月3日起開始加徵滯納金,請民眾儘速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稅,應繳稅款在2萬元以下的稅單,可於12月2日當天晚上12點前至統一、全家、來來(OK)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的營業門市繳款,尚不會加徵滯納金。

  除了以現金至便利超商繳納外,民眾也可利用ATM櫃員機轉帳、信用卡繳納、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及電話語音轉帳,或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開辦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台灣Pay行動支付」、「t wallet」、「ezPay簡單付」及9大行庫行動網銀),選擇自身最便利之方式完納稅款。

  該局亦特別提醒民眾,自12月3日起即無法以上述方式繳納稅捐,只能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且會加徵滯納金,如果您尚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就近至各分局申請補發,或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事務機(Kiosk)插入自然人/工商憑證、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列印小白單直接至櫃檯繳納;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納稅義務人如對繳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10-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