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將於107年10月1日起展開106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查核作業,為避免營利事業因不諳稅法規定或因申報期忙碌疏忽,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籲請營利事業先行檢視該年度結算申報資料是否符合稅法相關規範,倘一時不察短漏報收入或虛列成本損費致有短漏報營所稅情事者,請儘快在國稅局進行調查前自行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以免被查獲後除須補稅外還要受罰。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 劉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100
更新日期:107-09-05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