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以提出申請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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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房屋是住家用,為何地價稅卻不是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該局指出,現行房屋稅課徵稅率分為住家用房屋、非住家用房屋;係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徵依據,與地價稅自用稅率條件有別。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要件為:(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3)土地上的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公畝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如欲適用特別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因適逢中秋節連假,申辦期限延長至9月25日),經核定者,當年度才能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才能適用。

如何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更新日期:107-08-2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