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土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法院拍賣債務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仍應由債務人(即土地所有權人)依限申請始可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該局指出,土地所有權移轉時,一般及法拍案件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均有時間限制,一般案件於移轉現值申報時如未註明「自用住宅」字樣,依規定得於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則不能申請。至於法院拍賣案件係屬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案件,地方稅務局均會主動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應於收到輔導公文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就喪失權利,不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為了維護自己權益,切勿錯過申請期間。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7-08-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