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9日起本轄移送執行案件可刷卡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基於為民服務與時俱進之精神,自107年6月19日起凡是本轄移送執行案件,可以到本處所屬12個分處臨櫃刷信用卡,或是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4 Pay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台灣Pay),嗶一下,即可完成繳納,節省民眾提領現金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排隊繳納時間,輕鬆又便利。

更新日期:107-06-14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