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機關團體6月25日前可上傳網路結算申報附件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完成106年度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後,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附件資料及經會計師簽證核章之會計師簽證報告書等,應於107年6月30日前以紙本,或經掃描後以光碟片代替紙本,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前述資料若經製作為PDF文件檔,亦可於6月25日前分別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及電子結算申報(機關團體)系統軟體上傳提供,以網路代替馬路,節省時間及成本,歡迎多加利用。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林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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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7-06-05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