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取得的土地,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8/05/07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繼承而取得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該土地嗣後再行移轉計算漲價數額時,其前次移轉現值,係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劉玉玲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117 更新日期:107-05-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