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牌照稅方式多元化,省時又便利!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市107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07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提醒車主儘速繳納。

稅務局說明,民眾可持繳款書就近向各銀行、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外,也可以使用信用卡繳稅,或以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等方式轉帳繳稅,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還可到7-11、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稅,以及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上述繳納方式外,還可利用車主本人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及健保卡線上查繳牌照稅服務,方便沒有收到稅單的車主可以直接連線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首頁(https://net.tax.nat.gov.tw)的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查詢、繳納使用牌照稅。同時提醒您,第1次使用健保卡查繳稅者,須先至健保署網站取得註冊密碼。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至608。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更新日期:107-04-1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