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才可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張貼日:2018/04/02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房屋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者,免徵房屋稅。若騎樓部分時間供營業(例如早餐店、便當店)、裝設鐵門、隔屏等,皆不符合供公共通行之免稅條件,自不得免徵房屋稅,應按其用途規定的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騎樓免稅,係以供公共通行使用為要件,即使只有部分時間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供公共通行,仍無法免徵房屋稅。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東港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107-04-0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