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自107年7月起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凍漲並全面取消電梯加計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減輕民眾稅賦負擔,宜蘭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今(28)日常會決議,自107年7月1日起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全面凍漲,同時電梯全面不加計房屋現值課稅,以利實踐高齡友善城市。 本局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是計算房屋稅的基礎,房屋標準價格的組成則是依據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3項要素;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1次,現行標準將適用至107年6月30日止。宜蘭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今日開會評定,考量目前社會經濟狀況,除房屋標準單價及地段率全面凍漲、電梯不另計現值之外,為使課稅明確性,避免徵納雙方爭議,另取消庭園造景加價項目,以及提高新建房屋單一樓層高度加價起點為5公尺,其超過12公尺無法使用者,超高加價最高計算至12公尺。  本局指出,有關房屋折舊率部分,宜蘭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今日亦已作出決議,107年7月以後新、增、改建房屋,將比較財政部新頒折舊率表及本縣現行折舊率表,採從高計算折舊率。 本局進一步說明,受107年不動產評價重評項目所影響之房屋稅收約減少2,600萬元,相關重評事項將送縣府辦理公告,並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適用108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 民眾如想瞭解本次重行評定事項,可至本局網站107年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專區查看或洽詢電話:總局(03)9325101~6轉124~130或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或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

更新日期:107-03-28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