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南縣契稅業務預計於99年12月22日起改由稅務局受理申報審理,公所再不受理契稅代徵業務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張貼日:2010/12/16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南縣契稅業務預計於99年12月22日起改由總局及兩分局受理申報審理,公所再不受理契稅代徵業務,爾後納稅義務人辦理契稅申報,請至所轄區之稅務局辦理。